作者:洛洛楊
來源:大話固收(ID:trust-321)
大家知道,現在A股除了主板外,都是注冊制了。但即使是注冊制,也還是要監管進行發行審查,把好最后一道關。推行注冊制的效果十分顯著,對比一下,2015年IPO的企業差不多是30家;而到2020年,IPO企業已經是396家,數量上增長到13倍,速度上呢,以前主板IPO從申請到上市平均用時540天,現在只要256天;創業板更快,只要106天。今年這個勢頭只增不減,截止到2月底,還沒滿60天,就有61家企業首發上市。但是,新股上市翻幾倍的神話多了,渾水摸魚的也多了,一些純粹就是想到二級市場割韭菜套現的企業也涌了出來。證監會想了個辦法,2021年1月19日,搞了個《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》,而且火速生效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這個《規定》說白了,就是證監會不是光在辦公室看保薦機構交上來的報表,還要派人去IPO企業辦公場所等現場檢查。當然,IPO企業那么多,證監會一家家去肯定忙不過來。《規定》里面講了,要采取問題導向和隨機抽取兩種方式檢查。問題導向好理解,就是誰的材料有重大疑問,該說不說,信批不誠實、不到位的,就到現場檢查。比較可怕的是“隨機抽取”——沒啥標準,跟搖號一樣,搖到誰抽誰。并沒有給多少消化時間,僅僅在這個《規定》推出來2天后,1月31日,證監會就完成了對彼時申報IPO企業的抽簽,并把企業名稱公布出來了,一共20家。接下來,比較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——這20家企業里,有16家,都在這個名單推出后,火速向證監會撤回了申請文件。
根據《規定》,企業在收到通知后的10天內撤回IPO申請,原則上證監會就不再進行現場檢查。不過,跑得了企業,常年操盤IPO的券商、投行們跑不了。滬深交易所表示,絕不允許“一撤了之”,保薦機構、發行人要擔責:對于現場檢查進場前撤回的項目,如發現存在涉嫌財務造假、虛假陳述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,保薦機構、發行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,絕不能‘一撤了之’,也絕不允許‘帶病闖關’。
這么個IPO跑路的大戲看下來,我的感覺是,盡管還有這樣那樣的問題,但A股市場的監管,真的越來越主動了。
互聯網是有記憶的,這些主動撤回IPO的企業,接下來再要來這個場子,一定要承擔比其他人更多的質疑;而且,這個抽簽式現場檢查的制度常態化建設下去,對A股市場的誠信度、透明度的提升大有好處。而這些才是一個對投資者更友好的、更開放、更長遠的市場根基,這些制度上的革新意義,可能比媒體鼓吹牛市重要的多。不過,從這個高達80%的撤回率上來看——券商/投行這些為大戶服務的金融機構們,擠水分的路,任重而道遠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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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
聊聊最近的IPO“跑路”